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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升级!延缓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发布时间:2022-03-03  阅读数:11140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升级!延缓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减税降费政策精准出击、靠前发力,又有新动作。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日前公告,针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基础上,相关优惠政策继续延长6个月。


更加精准聚焦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是2022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重点之一。2021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出台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在这个基础上,本次新政明确,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旭红解读,也就是说,两次政策叠加,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缓缴2021年度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第二季度的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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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到中小微企业调研,了解税费缓缴政策落实情况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收集意见建议。

“马上要到2021年度汇算清缴了,那么在汇算清缴中,这些符合政策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需要补缴的税款和需要缓缴的税款都可以一并缓缴入库。缓缴税款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企业当期现金流中的税款可以通过缓缴的方式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周转资金。”李旭红说。

根据公告,制造业中型企业指的是: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制造业小微型企业划定的范围是: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政策中所说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也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林素英是厦门一家生产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业中型企业的财务总监。她告诉记者,延续性的缓税政策稳住了企业的资金,也稳住了企业的预期。“我们主要做的是电子产品,目前芯片供应不太乐观,我们就需要提前备一些库存,需要一定资金。国家层面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对我们是个利好。我们2022年第一季度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约是600万元,如果延缓缴纳的话,我们就会有更充足的备货资金。”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具体内容了解一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有哪些?一起了解一下↓


01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02
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前款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对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上述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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