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症结在哪里?
立破并举,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建设
六问“统一大市场”,你关心的都在这儿!
No.1《意见》的提出涉及了哪些问题?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章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经历了长期探索,但在实际过程中,我们发现市场作用的发挥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比如空间规模、交易方式、竞争制度等,培育和发展市场制度成为重要内容,即为了不断提升和完善市场功能,必须从制度安排走向安排制度。
《意见》提出“统一大市场”的概念,重点聚焦在丰富市场内涵、优化市场服务、提高市场支撑等方面,力图通过打造统一、高效、优质的市场体系,把扩大内需、循环畅通、提档升级等作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目标。这些目标的提出不仅是市场实践的需要,也是市场发展的前提。受到新冠疫情冲击和国内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目前的市场体系已经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市场本身的问题已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阻碍。长期以来,我们总把市场认为是一种自然形成的东西,实际上市场本身也需要建设、需要调节、需要深化和不断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质量引领,需要一个更高水准的市场条件来保障,这就涉及“破和立”的问题。
No.2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注意什么?
商务部原副部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建设“统一大市场”要明确“三个关系”。首先是大市场和强市场的关系。我们的市场很大,但大而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的配置偏不足;资金周转速度不够快;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市场还是小而全的自我循环。
其次是大市场和各省市地区小市场的关系,即统一大市场的“统一性”与区域性的关系。《意见》明确,统一大市场的统一,并非整齐划一,而是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另外还有统一大市场和双循环畅通的关系。要把国内大市场在双循环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发挥出来,用足用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让需求更好地引领优化供给,让供给更好地服务扩大需求。
No.3当下反映出的物流问题,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会否得到破解?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政研室副主任刘功润:虽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并不是专门针对疫情冲击而出台的,但在疫情的持续影响下,市场上存在的制度规则不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通、地方保护盛行等问题更为显现。特别是有些地方打着“内循环”旗号搞地区经济,甚至以防疫为由设置壁垒、限制物流,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背道而驰。
得供应链者得天下。应该大力支持兼具数字化与实体供应链运营能力的新型实体企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疏”胜于“堵”。按照逻辑推论,即便受疫情影响,如果所有物流环节都能实现无缝对接,通过系统化的闭环管理,还是能够做到“畅”其流的。当然,这里极大考验管理者的水平,尤其还取决于各割裂条块环节之间的系统兼容性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破除局部利益壁垒、盘活要素资源的统一大市场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形成协同效应”是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题中要义,也恰是物流困局的破解之道。
No.4不搞自我小循环和促进区域一体化矛盾吗?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意见》提出,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同时提到,“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这两者看似矛盾,但其实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全国统一大市场并不意味着“一刀切”。各地情况不同,从生产力的空间布局来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大势所趋,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有效集聚、效率的提高。
要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经济总是在打破旧平衡、建立新平衡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全国范围内发展的不平衡,确实是永恒的“矛盾”。以长三角地区为例,上海为中心的三省一市,产业集聚、生产要素的协同能力都比较强,产业链的配套能力是在市场竞争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同时不能低估的是,产业的集聚会带动周边产生外溢和辐射效应,对此应有整体协调。从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五大战略来看,不光有京津冀、长三角,还有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以及黄河流域生态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发展,各地因地制宜。长三角地区中,上海的中心地位是历史因素和国家政策扶持的共同结果,同时要注意到,上海周边的卫星城市也发展得各有特色。
“全国统一大市场”不能直接与平均主义画上等号。要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一方面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体化,另一方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对实现高质量的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而言至关重要。
No.5全国统一大市场和计划经济有什么区别?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高效规范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国的政策具有统一性、规则具有一致性、执行具有协同性,这种市场能够以社会福利最大化有效配置资源。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非垄断性、公平交易特性和作用的竞争场所和竞争机制。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不存在各种人为的、制度化的封锁和封闭现象,不仅国内各区域之间、产业之间不存在制度性的进入和退出壁垒,而且也向外国实行对等的相互开放的政策,资源要素商品可以实现顺畅的低成本流动。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指建设任何经济事务都由中央统一决策的大市场,这样就演化为新计划经济体制了。而是要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目标的要求,理解为以价格机制为基础统一协调和决定资源配置的大市场,这是最重要而且最基本理解。
No.6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否会因区域差异而有所不同?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李瑞琴:实现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无障碍流通,就是要降低或取消由于自然因素、技术因素和制度因素带来的阻碍资源跨地区流动的障碍。
《意见》中提到的“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等,就是要通过增加交通运输、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提高市场交易效率,进而降低自然性市场分割和技术性市场分割;而“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等,是要通过消除地方保护、优化制度设计减少制度性市场分割。
文章来源:纺织服装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