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
文章来源:中国纺织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为尊重版权,我们尽量标注文章来源,若不愿被转载或涉及侵权,请及时通过在线客服和邮箱联系,邮箱地址:wutongtai@wttai.com,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梧桐台 —— 纺织服装产业服务平台 ![]() |
新规!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办法》2月1日开始实施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
文章来源:中国纺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