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台 —— 纺织服装产业服务平台

服饰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助您快速实现商业价值

新用户注册 立即登录
换一个
获取短信验证码
×
×

平湖市出台新一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06  阅读数:28530

平湖市出台新一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图片
图片
图片


近日,平湖市印发了《平湖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平政发〔2023〕39号),涵盖了支持数字经济、推动产业升级、加强企业培育、夯实金融保障等多方面政策条款。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这项政策的具体内容吧。




支持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

1.支持扩大投资

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经评审列入推进清单,且通过当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核实确认,当年设备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设备投资额最高8%的奖励,单个企业当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重点企业快速投产

对经认定的集成电路企业开展符合一定条件的工程产品首轮流片,按照该产品掩膜版制作费用的60%或首轮流片费用的30%,给予最高2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


3.支持骨干企业培育

对被认定为年度省电子信息产业百家重点企业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励。


4.支持软件产业发展

对新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列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省软件行业协会新认定的企业软件产品,每项软件产品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项。


5.支持重点行业轻量化改造

鼓励汽车零部件、服装、箱包行业开展“N+X”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列入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试点的项目,改造投入在20万元(含)以下的,通过验收后,分别给予企业数字化改造投入最高60%、50%、4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以上部分或试点批次以外的项目,按《关于大力开展“两化”改造、“两厂”建设推进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2〕112号)执行。



支持产业升级

6.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

对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符合国家、省、市重点产业导向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在备案(核准)的实施期内,当年生产设备投资完成1000万元(含)到3000万元(含)的,给予设备投资额最高4%的奖励,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给予最高4.5%的奖励,5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给予最高5%的奖励,1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6%的奖励,以上分段计算,单个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500万元,列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清单的,单个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600万元。


7.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投资

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经评审列入我市技术改造项目推进清单,且通过当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核实确认,按当年生产设备投资额给予最高8%的奖励,单个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200万元。


8.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对我市氢燃料电池及其核心配套生产企业,按其氢能领域产品自主销售(不含我市政府及国有企业采购订单及其关联订单)形成的销售额,2023年按其销售额给予最高8%、2024年按其销售额给予最高5%、2025年按其销售额给予最高3%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9.支持时尚产业发展

鼓励服装、箱包企业品牌创新、营销创新,自主品牌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并体现产值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我市建立时尚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启动支持,三年内,每年按运营支出的30%、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10.鼓励设计赋能

被评为国家、省和嘉兴市工业设计单位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银奖的给予最高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铜奖的给予最高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级设计大赛金银铜奖获得者设立企业且年营收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年营收金额8%、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1.鼓励提升公共服务支撑

为我市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工业设计(包括ODM)、研发服务、管理咨询等生产性服务的独立核算机构/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类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12.支持企业上规模

对制造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最高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3.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发展

对已在我市形成稳定产品配套的数字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其产品零部件、原材料年采购金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2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4.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入选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获评省“雄鹰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奖励。获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获评功勋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获评明星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年内月度升规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对以非目录企业的形式,进入规下样本库的制造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3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5.鼓励品牌质量双提升

获得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获得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获得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获得嘉兴市、平湖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16.鼓励举办行业性活动

企业或行业协会举办经批准的全市性、行业性的高峰论坛、产学研和设计对接、时尚发布等活动的,给予活动实际支出30%、单个活动最高30万元的奖励。


17.鼓励企业参展

对参加列入年度重点计划的参展企业,每个展会给予展位费按实、最高3万元的奖励;以特装形式参展的,经认定,给予单个展会特装费用50%、最高15万元的奖励;以区域品牌统一参展的,经认定,给予单个展会费用按实、最高15万元的奖励。


18.推动清廉民企建设

对经评定达到《民营企业清廉建设管理体系》标准1A级、2A级、3A4A级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0元、7000元、30000元的奖励。



夯实金融保障

19.扶持小额贷款公司

当年度向我市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发放的10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按年月均贷款余额的2%给予风险奖励;年月均贷款余额比上年增加的,按照年月均新增余额的1%再给予风险奖励。本条款结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A+级”全额奖励、“A级”按90%奖励、“B级”按80%奖励、“C级”按60%奖励。


20.扶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

按当年度向我市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开展民间资金撮合业务月均余额给予最高0.5%的风险补助。本条款结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优秀”全额奖励、“良好”按80%奖励、“合格”按60%奖励。


21.扶持担保机构

参照《嘉兴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保费补贴及资本金补充管理办法》(嘉融领〔2022〕2号)执行。



其他

22.推进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具体政策见《关于大力开展“两化”改造、“两厂”建设推进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2〕112号)。


23.鼓励企业股改上市(挂牌)

具体政策见《平湖市企业上市(挂牌)新政二十八条》(平政发〔2021〕26号)。


24.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

具体政策见《平湖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平经信〔2022〕67号)。


提醒

本意见所涉奖励政策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享受本政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凡列入一票否决事项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本意见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来源:综合科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为尊重版权,我们尽量标注文章来源,若不愿被转载或涉及侵权,请及时通过在线客服和邮箱联系,邮箱地址:wutongtai@wttai.com,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