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抓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壮大纺织服装特色优势产业,助力我市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措施。
纺织服装类企业新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优质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支持。(市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
对入驻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前50家购买市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厂房的纺织服装生产型企业,按不超过实际购买厂房价款的5%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50万元。对入驻首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前50家购买市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商铺的从事纺织服装相关的批发零售企业,按不超过实际购买商铺价款的1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牵头负责)
鼓励市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运营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标准厂房和商铺免租政策,按实际免租面积对运营平台给予补贴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元(厂房)和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元(商铺),补贴期不超过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牵头负责)
对纺织服装类企业引进或培养的人才获得“国际羊毛标志大奖”“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等国际级或国家级大赛最高奖或荣誉称号的,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纺织服装类企业引进或培养的人才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现代轻工纺织专项赛”“广东省‘南粤杯’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大赛”等大赛最高奖或荣誉称号的,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对在我市举办3天及以上纺织服装行业专业展会展览的主办单位,展会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展会展览面积每增加5000平方米相应增加不超过5万元补贴,单场展会展览最高补贴50万元。(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对设立直播间10个(含)以上、服务纺织服装类企业20家(含)以上的纺织服装类直播基地,年度纺织服装类直播销售额达到1亿元的,给予直播基地不超过30万元奖励,当年度基地直播销售额每增加1亿元相应增加不超过3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本措施所称“总部企业”“市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分别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相关认定管理办法。
本文件自2023年5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相关政策条款由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上述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省、市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不一致的情况,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市级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潮阳发布、环球纺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