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大视野编辑团队
来源 | 产业互联网大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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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互联网的概念、市场规模和作用
互联网数字化平台的“五全”基因及其颠覆性作用
所谓数字化平台(编者按:产业互联网平台也是数字化平台的一种形式),是指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一系列数字化技术组成的“数字综合体”。
如果将互联网数字化平台用人来类比: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以及物联网就像人类的神经系统,大数据就像人体内的五脏六腑、皮肤以及器官,云计算相当于人体的脊梁。没有网络,五脏六腑与和脊梁就无法相互协同;没有云计算,五脏六腑无法挂架;而没有大数据,云计算就是行尸走肉、空心骷髅。有了神经系统、脊梁、五脏六腑、皮肤和器官之后,加上相当于灵魂的人工智能——人的大脑和神经末梢系统,基础的“大智移云”平台就已经成型了。而区块链技术,就像更先进的“基因改造技术”,从基础层面大幅度的提升大脑反应速度、骨骼健壮程度、四肢操控灵活性。互联网数字化平台在区块链技术的帮助下,基础功能和应用将得到颠覆性改造,从而对经济社会产生更强大的推动力。
为什么互联网数字化平台会有如此强大的颠覆性?研究表明,“大智移云”基础平台存在“五全信息特征”:全空域、全流程、全场景、全解析和全价值的信息。
所谓“全空域”是指打破区域和空间障碍,从天到地,从地上到水下,从国内到国际可以泛在的连成一体;
所谓“全流程”是指关系到人类所有生产、生活流程中每一个点,每天24小时不停地信息积累;
所谓“全场景”是指跨越行业界别,把人类所有生活、工作中的行为场景全部打通;
所谓“全解析”是指通过人工智能(AI)的收集、分析和判断,预测人类所有行为信息,产生异于传统的全新认知、全新行为和全新价值;
所谓“全价值”是指打破单个价值体系的封闭性,穿透所有价值体系,并整合与创建出前所未有的、巨大的价值链。
现代信息化的产业链是通过数据存储、数据计算、数据通信跟全世界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正是这种“五全”特征的基因,当它跟产业链结合时形成了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各种信息,成为十分具有价值的数据资源。
可以说,任何一个传统产业链与数字化“五全”基因结合,就会立即形成新的经济组织方式,从而对传统产业构成颠覆性的冲击。
总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下的现代互联网体系,具有颠覆性作用。现在的互联网数字化平台,在5G背景下还会进一步形成万物万联体系,其终端连接数比现在人类的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的连接数将超过上百倍、上千倍。人类的互联网产业也因此将从To C型的消费类互联网发展为To B型的产业类互联网。
而在产业互联网时代,这种颠覆性功能将更为突出。我们常常说的颠覆性产业,主要就是指具有以上“五全”基因的网络数据平台产业,“五全”基因与工业制造相结合时,就形成工业制造 4.0;与物流行业相结合,就形成智能物流体系;与城市管理相结合,就形成智慧城市;与金融结合,就形成金融科技或科技金融。(来源:《黄奇帆:数字化经济的底层逻辑》;刊登媒体《混沌大学》微信公众号)
这四个步骤,前一步是后一步的基础,如果没有第一步,实现不了“万物发声”的基础场景,那么即使有5G这样的能实现万物万联的移动互联网,也只能是空中楼阁。但是这几步又不是截然分开、泾渭分明的。总之,推进产业互联网建设,要循序渐进、适度超前,但也不要好高骛远、急于求成。(来源:黄奇帆《战略与路径:黄奇帆的十二堂经济课》)
未来国家可以至少逐步形成企业、行业、国家三个层次的产业互联网。大型企业在串联自身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互联网的同时,还需要形成面向千百万中小企业的行业性产业互联网,以此整合行业市场信息。国家级产业互联网则为全国产业互联网提供大数据中心、通用模型、行业模型等互联网基础设施。(来源:黄奇帆《以生产性服务业、服务贸易、产业互联网为重点推进新型工业化》;刊登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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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的区别
消费互联网有哪三个难以克服的问题?
过去十余年来,我国消费互联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涌现了阿里、腾讯等一批世界知名企业。但消费互联网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三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第一、参与者之间的博弈往往是零和游戏。不管什么行业领域、面对什么竞争对手,消费互联网竞争到最后往往是赢家独吞整个市场。因此,很多早期互联网企业不计成本融资烧钱扩展业务,意图打败对方。在形成垄断优势后,又对平台商户或消费者收取高昂的门槛费、服务费。这种类型的商业模式在社会总体价值创造上贡献有限,因为过度关注流量助长了假冒伪劣商品在网上的泛滥,甚至倒逼制造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第二,利用人性弱点设计各种产品。网络市场形成初期所主导的自由理念,使得网络上失信的违约成本极低,于是会出现很多企业利用人性的弱点设计各种产品来获取流量,罔顾消费者的长期利益和市场的良性发展。比如一些信息服务公司,通过各种打擦边球的图片、噱头标题吸引用户点击观看视频、新闻。这种利用人性弱点诱使用户使用产品的行为实际上是不正当的,甚至是触犯法律的。未来互联网经济的竞争,一定是在更公平、可信的环境下进行,这些利用人性弱点设计产品的公司很难长期生存。
第三、企业数据采集没有底线。消费互联网时代缺乏数据治理规范,很多互联网企业在用户使用产品的时候要求用户提供个人数据,但这个过程中,有些平台采集的数据、要求的授权和提供的服务明显不对等。明明很简单的服务,仅需要几个数据,却要求用户提供几十个数据;明明只需要一项权限,却让用户把权限全部打开,从而超范围收集个人数据。比如,有的公司获取了消费者手机麦克使用权限,通过窃听客户交谈内容而获取用户习惯,看似聪明的做法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随着互联网产业不断成熟、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上述行为在未来将会很难行得通,消费互联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要加以避免。
下一步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必须要克服上述的三个问题,大家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共同创造互联网经济的新规则,探索能够增加社会总体价值的互联网经济新路径。未来的互联网企业要尽量避免零和游戏,要从产业链、价值链入手,提升企业市场与社会价值创造能力。互联网企业在设计产品时要更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尽量避免那些利用人性弱点的行为;在数据获取上,要尊重日益完善的关于数据资产的法律法规,合理、公开、公平地采集和使用数据。(原文来源:《黄奇帆:关于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六个战略思考》;刊登媒体:《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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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建背景下:产业互联网迎来哪些发展机遇
新基建作为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生命经济这些人类未来文明的技术支撑,不仅本身将带来几万亿甚至十几万亿的投资需求,还将通过数字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数字化、研发创新规模化而产生不可估量的叠加效应、乘数效应,可以对内循环产生巨大的赋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