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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台 —— 纺织服装产业服务平台 ![]() |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 建设、 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 (简 称“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 ,清工信〔2023〕28 号)文件 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奖励标准
(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2 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固定 资产投资金额不高于 2%进行奖励, 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 超过 1000 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 5 亿元以上的企业 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支持。奖励资金根 据总量平衡。
二、认定依据
(一)项目认定依据
1.申报奖励的产业项目在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信息备案 (包括清远市投资促进系统平台、清远市发改部门立项备案 系统、清远市统计局入库统计系统) 。
2.经属地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已投产并实际运营企业,投 资额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二)企业认定依据
1.2023 年 1 月 1 日后在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新 注册设立的,与清远市政府、清城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或 政府授权的相关单位签订了正式投资协议的纺织服装及其 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箱包皮革行业的制造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