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为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根据《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一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工信产业字〔2021〕21号)的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示范企业。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模式开展遴选。
(二)示范项目。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共享制造等模式开展遴选。
(三)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已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2.申报主体近两年内(2020年3月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示范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25%以上。
2.示范项目。应为制造业企业所实施的项目,可为委托开展项目的甲方,也可为对外提供服务的乙方。项目应为近年来(2019年--2021年)围绕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开展的项目,且已投入运营。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实现了预期目标。实施后申报主体的服务型制造特征更加明显,核心能力更加突出,市场地位得到加强。
3.示范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为制造业企业。平台投入运营时间须满一年(2021年3月1日以前成立),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三、申报事项
(一)属地申报。申报主体应向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审核汇总推荐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1.正式上报文件;
2.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见附件1)及其要求的附件;
3.财务报告,内容应涵盖申报表中的财务数据;
4.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类别。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示范遴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
(二)各相关单位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决策部署,结合重点产业链组织推荐一批服务型制造特征明显、对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具有较好示范性的企业(项目、平台)。
(三)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推荐。
(四)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并同时提交电子WORD文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晓霞
电话及传真:0791-88916322、0791-88916320
电子邮箱:jxgxwcyzcc@jxciit.gov.cn
材料寄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三417室
邮编:330036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
2.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推荐汇总表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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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