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创建示范范围
全国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
二
创建示范项目设置和名额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350家,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50个。
三
命名方式
对符合创建示范标准的企业命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对符合创建示范标准的工业园区命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同时颁发铭牌。
四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的标准
五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的标准
六
地方申报
各地企业、工业园区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在企业、工业园区内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地县级或地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申报。
七
国家三方成员申报
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和全国工商联分别组织申报审核工作。各产业系统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省级产业工会初审、全国产业工会牵头复审的程序开展,并在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三方创建示范工作办公室申报。
八
时间
省级三方机构于7月底前将创建示范单位名单及经验材料经省级三方分别盖章后,传真至国家三方创建示范工作办公室。
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作者: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