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全文共提出25条举措,旨在解决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当前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痛点问题,目的是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
01
扩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02
提高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
科研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10类左右的支出科目。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意见》提出,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03
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
文章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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